那些年,當我們追到女孩之後,在長跑了數年,終於決定從親暱稱呼的老公、老婆,正式成為法定的老公、老婆時,好多事情,也跟著改變:
父母從兩個變四個、兄弟姐妹則倍數成長,要融入彼此的家庭,除了多些察言觀色之外,最容易的方式,大概就是站在另一半的角度去思考!而理財工具——保險——因為設計的架構特殊,也需要在這個時候一併考量。
保險是轉嫁風險的工具,而風險粗分為兩大類:不會致死的,跟會致死的!不會致死的,我們可以用的轉嫁工具像是日額型醫療險、實支實付險,因為人沒有死,當然理賠的金額由被保險人拿走,畢竟,是他的身體出狀況去修理的嘛!
人一旦死亡,就沒有辦法分配這留下來的理賠金了!所以我們需要在活著的時候,就先設定好,誰將有權力分配這遺留的愛!實務上,雖然填寫「法定繼承人」是對遺留者很公平的做法,但是,公平不見得貼心!
結婚了,我們一定都會把對方的父母都當成自己的父母奉養,對4位父母都盡到孝養之責,即便,當另一半不在的時候!這種狀態下,受益人的填寫,就不只是民法上的,保險金的所屬人,而是,走掉的人對留下的人,那種細膩體貼地展現:
一般而言,我們都會填寫配偶、以及兩對父母的姓名,當然保險公司就會在支票上,填上這五位受益人的名字,看起來,是已故人的愛的展現,只是,能不能讓這樣的結果,有更表現更好?
建議可以只填另一半的名字就好!
然後由另一半將支票存入戶頭,再提領出現金,將這筆遺留的愛,親手轉交給老人家!那麼這一筆理賠金,就不只是照顧老人家的金錢而已,更包含了已故者,對於另一半的照顧:另一半能展現繼續孝養老人家的心意,讓已故者的父母,更添安慰~
同樣都是理賠金,受益人怎麼填,可以是法律,也能是藝術!
世界悲哀事情之一莫非於白髮人送黑髮人,這筆錢是大家都不想領,但是卻是離開的人最後託付,讓妻子、父母、小孩能得到生活上適時關懷與幫助。








